(四)数据质量的监控、检查与评价
原则10 日常监控
银行建立有效的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对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实施持续监测,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数据质量。
具体标准:
10.1 银行建立有效的覆盖监管统计数据生产报送全流程的数据质量监控机制。
10.2监管统计相关业务部门对本部门监管统计的数据源信息质量适时监控,对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的数据源质量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数据源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0.3 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对监管统计数据实施有效的跟踪监控,强化总体复核,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反馈到相关责任部门并督促其及时纠正。
10.4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建立与报表频度相适应的数据质量监测台账,对监管统计数据质量问题实时记录,定期分析。
10.5 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定期通报相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提供的监管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并提请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