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行专业考核通报。在全行综合性考核通报的基础上,总行各专业可依据本专业的业务特点开展专业性数据质量考核通报,通报本专业内部全行数据质量情况,尤其是一些对专业业务的办理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上述三种通报手段都是从业务角度对数据质量进行考核通报的。其优点是便于业务部门理解,并且指标的业务含义明显,提升后的价值更容易衡量;其缺点是这类通报往往以百分比显示最终考核的结果,而无法展示到单条错误数据的粒度。
4)数据质量错误数据统计表。数据质量错误数据统计表从技术角度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逐条进行统计,分为增量错误数据统计和存量错误数据统计两类,并且可以支持对发现的错误数据明细进行下载。其存量统计功能更方便了解当前系统内的数据质量整体情况,对于已经完成纠改的错误数据,其可以自动在下个统计周期的存量错误数据报表中剔除,这样每期的存量错误数据统计表则直接展示当期状态下系统的错误数据总量。
数据质量管理已经成为银行数据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也基本形成了制度、流程和系统三位一体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源头负责制”是一般商业银行数据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各部门依据该原则明确分工,确保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战略到具体办法三个层面的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为质量管理工作不但提供了原则性意见,而且提供了具体措施和方法。以制度为依据,通过将所有数据质量问题的处理流程制度化、标准化、系统化,明确从问题收集到最终的考核监测每个步骤,以及相应流程的可选择的处理方法。
数据质量管理系统的建成则为制度的落地和流程的执行提供了技术保障,通过系统方式将数据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形成治理流程固化到系统中,为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参与者提供了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