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数据标准化建设的认识有一定基础,但执行力度不够
1)管理和执行力度不够。
2)对数据标准化建设内涵认识不足。
3)缺少针对数据标准知识的学习体系。
4)业务实质性参与数据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2.现有管理制度流程不能满足信息大集中的数据标准管理要求
1)以业务制度代替专业化的数据标准管理制度,存在大量局部标准。
2)借用其他工作流程来制定和维护数据标准。
3)缺少指导性的数据标准管理制度总则。
4)跨部门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周期长。
5)缺少针对数据标准的维护发布流程,产生问题数据。
6)分行有根据自己特色业务制定数据标准化工作的要求。
3.现行数据标准管理体系不能满足信息大集中的管理要求
1)现行数据标准管理组织结构、管理职能不完整。
2)没有常设性信息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3)没有数据标准管理的牵头部门。
4)标准管理维护职能不明确,临时指定负责人员。
5)缺少管理数据标准应用情况的职能。
6)缺乏统一协调指挥的层次化组织体系。
7)无法形成数据标准统一视图。
8)数据标准的权威性和连续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