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义法
2018-04-10 15:27:09 | 来源:中培企业IT培训网
5.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共计10章,九十七条。 其中与网络信息安全相关的主要内容包括:
《反恐法》第十八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第十九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落实阿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删除相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阻断传播。
《反恐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恐怖事件发生后,负责应对处置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决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对处置措施:(四)在特定区域内实施互联网、无线电、通讯管制;